资料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林先生

手机:18819361686

电话:18819361686

邮箱:gzjunjia@qq.com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金熙三街4号1802

名词解释

小微企业

作者:骏佳科技 发布时间:2022-03-13 08:55:09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会混淆“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两个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请大家注意区分。

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81936168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8819361686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