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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个体户注册后未及时做税务报到,会有什么后果?

作者:骏佳科技 发布时间:2023-09-27 14:1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修改)第四十条,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首违不罚情形: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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